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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售卖伪劣儿童口罩 坐牢!

  通讯员 萧检 

  本报讯 8月4日下午,由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省首例疫情期间售卖伪劣儿童口罩案,在萧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27万元。

  今年1月底2月初,谢某某利用他人购买口罩防病毒的迫切要求,从郑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儿童日常防护口罩共计40万只,在明知系三无产品且未尽到产品质量核实义务、未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的情况下,仍将其中27万只口罩加价销售给吕某(另案处理),非法获利9万余元。

  随后吕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将上述部分的口罩转卖给王某某等多人,其中部分买家系母婴店经营者,已将上述口罩在母婴店内再次销售。

  经鉴定,被告人谢某某销售的口罩过滤效率不达标,均为不合格产品。

  昨天下午,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谢某某明知涉案儿童口罩系不合格产品仍销售牟利,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采纳了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和量刑建议,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售卖伪劣儿童口罩 坐牢! 2020-08-06 2 2020年08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