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环境保护屏障
见习记者 沈婷婷 潘悦 通讯员 俞冲
本报讯 8月4日,湖州市环境治理(长兴)司法协同中心在长兴县法院正式成立。
针对湖州市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的情况,结合长兴县域实际,南太湖新区法院和长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8家单位联合设立湖州市环境治理(长兴)司法协同中心,共筑环境保护屏障,共建美丽长兴。
“协同中心成立后,将在资源信息共享、一体化平台共建、矛盾纠纷共调、专家资源共用、协作机制共谋、生态环境共护、单位人员共训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长兴县法院院长潘轶华说,今后,法院将努力推动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实质运作,做好跨域立案、协助文书送达、协调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巡回审理等工作。同时,构建起南太湖法院和长兴环境资源执法机关的沟通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情况,研究解决环境执法司法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