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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平安巷

不起诉公开宣告会成了普法课堂

  通讯员 王攀 李娜 

  本报讯 “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如果触犯刑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还会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承担巨额惩罚性赔偿金。”日前,温岭市检察院就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举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暨专题法治讲座。

  年近八旬的王某在自己家里开了一间性保健品店。去年夏天,他多次从上门推销的业务员处购入虫草鹿龟胶囊、极品伟哥、黄金肾宝等性保健品进行销售。2019年9月,市场监管部门在王某店中查获上述性保健品348粒,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经查,案发前王某共销售上述性保健品近1000粒,获利3000元左右。

  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王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王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已年满75周岁,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遂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举行‘亲历’式的公开宣告,不仅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也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旁听了讲座后,一名群众感慨地说。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6 不起诉公开宣告会成了普法课堂 2020-08-06 2 2020年08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