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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庭审现场学法律

  通讯员 李晴 

  本报讯 近日,台州市椒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并邀请白云街道村干部、社区干部旁听庭审。经审理,该院以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原白云街道泾边村党支部副书记、岙里缪自然村负责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原岙里缪自然村出纳阮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让旁听庭审的干部们深受触动,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庭审现场学法律 2020-08-10 2 2020年08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