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浙0108民初2411号
杭州杰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浩、龚茗茗诉被告杭州杰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2651号
保定美思胜箱包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保定美思胜箱包制造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2民初3382号
段文敬:本院受理的原告许丽云与被告段文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即视为送达。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2民初1968号
程长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02民初19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672号
温州市联腾鞋业有限公司、王师建:本院受理原告谢建平与被告温州市联腾鞋业有限公司、王师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304民初6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411民初2063号
唐雪红、李琦: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喆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唐雪红、李琦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