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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以队伍建设硬实力提升核心战斗力

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让我省法官检察官办案更走心

  开栏语

  近年来,我省政法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部署,态度积极、行动有力,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亮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员额管理、职业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诉源治理、智能化建设等改革成果逐步显现。

  本报今起推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系列报道,展现改革成效、讲好改革故事、做好解疑释惑,为全力做好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后半篇文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本报记者 许梅 

  这半年多来,嘉兴市南湖区法院科技城法庭的年轻法官江虹,在经历了任职初期的忐忑之后,办案日渐得心应手。作为员额法官依法独立办案,不仅让她感受到了职业尊荣,更体会到了肩上沉甸甸的责任。

  江虹是我省推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通过遴选产生的9000余名员额法官、检察官之一。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以来,我省法院、检察院牢牢牵住改革的“牛鼻子”,努力在队伍管理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核心战斗力,改革效应不断释放。改革的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拓展……

  “遴选”不断完善 “员额”能进能出

  8月1日上午,浙江法院、检察院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入额考试(笔试)在全省各考点同时开考,来自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的1433名应考者,分别竞逐342个员额法官和181名员额检察官职位。

  从2015年启动员额制改革以来,这已是我省开展的第六轮遴选。健全常态化遴选工作机制,定期遴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始终坚持逐一面试,从严把握。经过6年的发展,一大批优秀的法官、检察官脱颖而出,浙江法官、检察官队伍不断优化。

  去年,我省还开启了员额逐级遴选的探索,嘉兴市中级法院、衢州市中级法院各有一名法官助理到下级法院担任员额法官。今年,杭州市中级法院作为法官逐级遴选工作试点法院,面向全省基层法院遴选4名员额法官。员额制改革中“难度系数”较高的逐级遴选制度,在浙江正逐渐健全完善。

  不同地区面临着不同的人案矛盾,如何科学合理调配员额数量,让“员额”能进能出,不断激发司法队伍办案的积极性?

  今年初,省检察院在全国各省级检察院中率先出台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将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在核定总量范围内统筹管理,原则上以市(地)为单位,在全省范围内配置使用、动态调整。办法同时明确,检察官员额向基层院、办案一线和人均办案量较大的地区、单位倾斜,员额检察官职数使用效益有效提升。同时,省高院、省检察院健全法官、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细化法官检察官应当退出员额的情形,除因转岗、回避等原因须退出员额,以及健康或其他个人原因自愿申请退出员额外,明确法官检察官年度考评不称职、办案质效不达标,入额领导挂名办案、虚假办案等,应当退出员额,从而有力激发司法队伍办案积极性,直接促进司法办案的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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