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偷偷录音
姐妹俩被训诫, 妹妹还被法院罚款
通讯员 关耳 李娜
“他们两个闹离婚,我就想录下来听听对方讲了些什么。”旁听庭审的姐妹俩,在开庭时偷偷录音,被法警发现并制止后,还颇感“委屈”。最终,因违反庭审纪律,两人均被训诫,其中妹妹还因多次被警告仍拒不配合,被法院罚款。
7月15日上午,宁海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郑某诉刘二妹离婚纠纷一案,其姐姐和妹妹作为家属旁听庭审。
庭审开始前,法庭依法向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其中包括“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等。
一开始,庭审按照既定程序有序进行。然而,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坐在旁听席第二排的刘小妹小动作不断,还把手机对准审判庭。承办法官立即宣布休庭,并提醒法警进行检查。
此后,法警上前提醒刘小妹注意庭审纪律,并要求她打开手机进行检查,但刘小妹却始终拒绝配合检查,在法警多次警告之下,她更是以身体不适为由,企图丢下手机跑出庭审现场。就在同一时间,另一名法警也发现,同排另一头,刘大姐的手机也开着摄像功能,正在对庭审过程录音。
在报告承办法官后,法警对二人手机予以收缴,并责令其退出法庭。经查,该姐妹二人从庭审一开始便进行录音,时间达15分钟。
庭审结束后,法院依法对二人进行讯问。法官向刘某姐妹释明,该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她们可以通过正当渠道了解庭审内容。同时,重申了法庭规则,对其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进行了严厉训诫,责令其删除录音内容。
法院认为,刘小妹的行为已妨害了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故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
听到法官的释明后,刘小妹万分懊悔,向法庭作出深刻检查,并于近日缴纳了罚款。
(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法庭纪律和法庭规则是确保庭审顺利进行的保障,诉讼参与人及其他旁听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一般来说,案件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法院不会公开庭审;很多案件社会公众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直播或回看庭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