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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幼儿园老师的眼镜一个月“被小朋友弄坏”5次

家长二话不说就赔钱,结果……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沈燕钦 罗炜协 

  85后的王某,此前在慈溪市一家幼儿园就职,是备受家长尊重的老师。但王某却利用家长对他的信任,多次谎称自己的眼镜被小朋友弄坏了,从几位家长处共骗得万余元,最终丢了“饭碗”又领刑。

  去年11月的一天,班里一位叫小可(化名)的孩子不小心把王某的眼镜腿弄断了。在被幼儿园告知不能向家长索赔后,王某仍在放学时向小可妈妈提起了这件事。小可妈妈觉得很抱歉,表示自己会赔偿配新眼镜的钱。

  随后王某到商场的一家眼镜店,预定了一副总价为1166元的眼镜,并将损坏的眼镜和新眼镜的预订单拍了照片,通过微信发给小可妈妈。小可妈妈随即通过微信转账给王某1166元。

  “当时还没发工资,身上没什么钱。”收到家长赔偿的眼镜钱后,王某并没去眼镜店购买之前预定的那副眼镜,而是把钱用作了生活费。“12月份我需要还贷款,经济比较拮据。”看到学生家长赔钱如此爽快,王某动起了歪脑筋。他特意找班里比较调皮的男孩子家长作为诈骗的对象。

  12月初某日放学,王某找到男孩小爱(化名)的妈妈,谎称小爱把自己的眼镜弄坏了。小爱妈妈觉得很抱歉,当即表示愿意出钱赔偿。之后,王某把之前那张1166元的眼镜订单和损坏的眼镜拿给小爱妈妈看,从小爱妈妈那里骗得1200元。

  拿到这1200元后,王某又去了之前的眼镜店,改定了一副价值2420元的新眼镜。

  几天后,王某故技重施,通过微信联系学生小天(化名)的妈妈,骗她说配新眼镜需要2500元。王某甚至都没出示坏掉的眼镜照片和新眼镜订单,小天妈妈二话没说便直接在微信上转来2500元。

  在随后的一个月内,王某以同样的方法从另外3位家中处骗得7000余元。

  一切看似天衣无缝,直到有家长在班级群里聊天时无意中提到自家孩子不小心弄坏老师眼镜的事,这才东窗事发。园方知晓此事后非常重视,积极与家长沟通并道歉,并悉数代为赔偿了家长们的经济损失,同时报警。同日,王某主动投案,并被刑事拘留。

  事后,王某从幼儿园离职,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其家属得知此事后,将园方此前赔偿的数额全部还上。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先后从5名家长处骗得共计1097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有自首情节,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罚金8000元。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4 幼儿园老师的眼镜一个月“被小朋友弄坏”5次 2020-08-13 2 2020年08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