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加速度”
通讯员 刘芷安
本报讯 近年来,为公平、高效推动企业破产案件办理,提高“破产办理”指标,优化营商环境,松阳县法院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该院出台《管理人考核细则》,从优化办理审限、强化履职创新能力、细化监管职责角度出发,制定考评表格,由承办人员结案后一案一评价;建立管理人定期报告制度,要求每两周书面向承办人报告工作,形成法院和管理人之间的良性互动。
今年以来,该院审结破产案件11件,其中执转破的8件案件实现3个月内办结。
通讯员 刘芷安
本报讯 近年来,为公平、高效推动企业破产案件办理,提高“破产办理”指标,优化营商环境,松阳县法院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该院出台《管理人考核细则》,从优化办理审限、强化履职创新能力、细化监管职责角度出发,制定考评表格,由承办人员结案后一案一评价;建立管理人定期报告制度,要求每两周书面向承办人报告工作,形成法院和管理人之间的良性互动。
今年以来,该院审结破产案件11件,其中执转破的8件案件实现3个月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