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一觉睡醒, 刚出生的儿子没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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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 何小敏
天气寒冷,妈妈给刚出生的婴儿盖好被子后,自己也睡去,醒来却发现孩子已不幸去世,这是怎么回事?近日,广东广州番禺区法院对这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一觉醒来孩子已去世
刘某琴生于1988年,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3月20日被羁押。因当时已怀孕,3月22日,刘某琴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9月13日,刘某琴在广州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足月生产下一名男婴刘某后,一直在位于番禺区大石镇某出租屋内独自抚养该男婴。
2019年12月22日凌晨4时许,刘某琴在出租屋内服用感冒药后,上床帮刘某盖好被子(2米*1.8米、重约10斤),并靠着刘某入睡。
因疏忽大意、疏于照顾,刘某琴睡觉至当日16时许才醒来,醒来时,发现刘某被被子盖住口鼻,已窒息死亡。
同年12月24日凌晨零时许,由刘某琴指路、叶某来(另处理)驾驶摩托车,两人共同将刘某的尸体抛弃至番禺区大边村海堤路某处。
同年12月25日10时许,群众发现刘某的尸体并报警。12月27日,刘某琴在番禺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过失致人死亡获刑
检察机关指控,刘某琴犯贩卖毒品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刘某琴在庭审过程中无异议,并承认控罪。
番禺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鉴定意见,被害人的死因符合软物覆盖口鼻部引起慢性缺氧窒息死亡,并排除了扼压颈部窒息、暴力捂压口鼻窒息的可能。
案发时间是冬季,刘某琴将被褥盖过被害人的头部,该行为高度危险,被害人年仅3个月,仍在哺乳期间,手脚协调能力差,无法对抗或者避开危险,极需要成年人的细心照顾,刘某琴的供述证实,其有意地在被窝里留有一定的空间让被害人呼吸,可见其已经意识到被褥盖住头部具有一定的不安全性。其应当预见,却因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危害后果的发生,主观上有过失,客观上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刘某琴在日常照顾被害人生活中,因安全意识低而导致发生严重后果,手段未属恶劣,属情节较轻,依法应对其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刘某琴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当对其数罪并罚。鉴于刘某琴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琴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贩卖毒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1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