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
扎实推进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报记者 肖春霞
本报讯 14日下午,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副省长刘小涛主持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法要求,推进精准、智慧、清廉“三大矫正体系”建设,推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队伍、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配套制度“五项支撑”,推进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社区矫正法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建设,加强地方立法调研,加快修订完善实施办法;完善部门衔接机制、工作标准,健全部门衔接配合、协同办案等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健全执法标准,完善工作程序,织密检查监督、执法执纪笼子;依法科学管理,扎实推进“精准矫正”体系建设;完善监督体系,落实法律监督,加强内部监督,深化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渠道。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紧扣数字政府建设,以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建设为依托,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协同办案一体化系统”;加强市级智能化教育学习平台、县级“智慧矫正中心”和数字化卷宗管理室等建设,推进平台协同,实现精密智控,提升“智慧矫正”建设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用足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通过项目委托等方式,逐步形成一支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队伍;鼓励有经验和资源的社会组织跨区承接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监督帮教作用,筑牢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会议要求,省矫正委要强化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省矫正办要敢于负责、当好参谋助手,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省矫正委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互相支持配合,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
会上,省矫正办(省司法厅)汇报了近年来我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4项文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