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奶奶,我能上幼儿园了”

一次“特殊”接访送来司法救助

  本报记者 郑嘉男 通讯员 陈英 虞丹阳 

  本报讯 “阿姨,奶奶说再过几天就可以去幼儿园了,真是太开心了!”近日,舟山市、普陀区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普陀展茅街道的小杰家,将4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小杰奶奶手里,小杰拉着检察官的手高兴地说。“这下好了,我不用为孙子的学费犯愁了。”拿着救助金,小杰奶奶忍不住抹起了眼泪。

  检察机关和小杰的“缘分”来自一次“特殊”的接访。上个月,小杰奶奶来到普陀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求助,恰巧碰到当天在中心调研的市检察院检察长黄辉。得知小杰奶奶的求助申请后,黄辉现场接待了她。

  “我独养的儿子2年前患病去世了,儿媳妇因为贩毒被抓,判了7年刑。现在,我老伴患重病接连动了两次大手术,父子俩生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欠了一屁股债。6岁的孙子跟着我们,这日子真不知道该怎么过下去,能不能帮帮我们……”说着说着,小杰奶奶哽咽了。

  黄辉仔细询问了小杰家的生活现状及存在的经济困难。他当场承诺,会尽快核实情况,如果符合救助条件,检察机关一定会对小杰展开司法救助。

  第二天一大早,舟山市、普陀区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一同来到小杰家所在的展茅街道横街村及其家里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小杰基本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随后,市、区两级检察院共同开展立体化救助,在为小杰申请司法救助的同时,联合多部门开展社会救助,保障小杰能正常生活、上学。

  根据舟山市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开展立体化救助工作助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专项行动的意见》,两级检察院为小杰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4万元。为保证这笔款项专款专用,检察官与横街村书记沟通,由村委会负责保管全部款项,按需定期拨付给小杰作为必要的生活教育开支。两级检察院定期对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继续跟进小杰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助救助,及时帮助解决困难。

  据了解,舟山市检察院还将出台《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着力促进个案探索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融合,不断深化“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多元化司法救助综合体系。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奶奶,我能上幼儿园了” 2020-08-17 2 2020年08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