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司法护卫绿水青山 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
湖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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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3日,联合国助理秘书长、联合国环境署代理执行主任乔伊斯·姆苏亚赴安吉县人民法院考察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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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14日,全国首个由司法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建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上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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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环境治理(安吉)司法协同中心正在化解矛盾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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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1日上午,南太湖新区法院联合有关部门在南太湖水域共同开展增殖放流公益活动 |
通讯员 胡萱 本报记者 徐冬梅
“行遍江南清丽地,人生只合住湖州”。天目山延绵千里,太湖水分港而流,绿水青山是湖州的亮丽底色。
近年来,湖州法院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履行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职责,着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完善生态多元保护格局,切实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倾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的“湖州样本”,为美丽湖州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5年来,湖州法院共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1666件,其中涉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15件。
改革创新蹚路子 绿色审判力量聚势睿变
“我们要坚持‘样板地模范生’的高标准,推动‘两山’理念大实践……”2019年10月15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章军在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履职启动仪式上的话语掷地有声。
原本由各基层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均由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试行跨区域集中管辖,并采取民事、行政、刑事、执行“四合一”归口审理模式。这标志着湖州环境资源审判正式开启“专门法院”时代,初步形成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域一体化的格局。这也是湖州法院环资审判积极探索“审判机构、审判模式、审判队伍、审判规范”四个“专门化”的一个缩影。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一直以来,湖州法院把创新与改革作为高标准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的主旋律,从审判机构、队伍力量,到审判模式,在专业化道路上不断探索由“专门法庭”向“专门法院”迈进。
2016年,湖州法院针对环境资源案件的复杂性、专业性的特点,以“专门化”作为破解该类案件审判的破题点,在全市两级法院建立起环境资源审判庭,成为浙江唯一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地区。2017年,湖州率先建立涉环境资源刑事、行政和民事案件“三合一”模式,湖州法院成为全省唯一一家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的法院。
在此基础上,湖州法院还主动延伸触角,因地制宜建立巡回审判机制,设立5个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或审判点。同时,湖州法院在全市选派15名不同专业背景的员额法官从事环境资源审判,配备16名司法辅助人员,组建了一支稳定、专业的绿色审判队伍。
理念引领创牌子
绿色保护智慧与时俱进
“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愧疚,明天就把1万元交到法院。”法庭上,陈某某对吴兴区法院法官说。
2019年,在“湖州生态文明日”到来之际,吴兴区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陈某某、刘某夫妇犯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当庭宣判。在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陈某某缴纳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被用于购买鱼苗投放至太湖边义皋溇港水域。
就环境资源案件而言,惩罚只是手段,还要考虑到环境生态修复。近年来,湖州法院秉持修复性司法理念,建立多元修复机制,在破坏生态刑事案件中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多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实现刑事制裁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
自2017年8月发出全省首份补植令以来,湖州市、区(县)两级法院累计发出补植令、放养令、修复令52份,补植面积400余亩,放养鱼苗307余万尾。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出台规范修复机制意见,指导设立5个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作为异地修复实施地和普法宣传地,并联合对39人的修复成果进行验收,建议向3名被执行人发出警告。安吉县法院还建立全省首个“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形成集“补植复绿”公益林地、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普法教育基地等多基地于一体的示范生态环境教育园地,让修复理念深入人心。
同时,湖州法院还探索污染预防机制,实行环保禁止令制度,出台《关于环境保护禁止令的实施办法》。依环保部门申请,南浔区法院、长兴县法院发出浙江省首批环保禁止令,填补作出行政处罚后到强制执行之间的空窗期;联合生态环境局制定环境从严执法九项铁规,对不执行停产决定的违法主体,一律向法院申请环保禁止令;建立环境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一案一总结”工作,每月对梳理审理中发现的环境治理风险提出对策建议,分析全市案件特点及趋势,并联合公安、检察、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案件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连续四年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书,公布21个典型案例,3起案件入选浙江省十大环资典型案例。
“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时刻保持理念‘现代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湖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先后联合多部门在市级层面出台十余个规范性文件,对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环保禁令等予以细化,指导全市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在司法为民中主动担当作为。
多元协作迈步子
绿色治理合力拓展新局
“这起历时27年的林业承包合同纠纷终于调解成功了!”南太湖新区法院承办法官如释重负。
据悉,这起案件十分复杂,在长达27年的时间里历经合同主体变迁、多次签署补充协议等,调解了多次都没有效果。今年3月,湖州法院探索成立市环境治理(安吉)司法协同中心后,南太湖新区法院邀请安吉县司法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共同参与案件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目前,中心已受理环境资源纠纷70件,化解52件,占同期法院环境资源收案的54.7%。
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诉讼无法解决所有问题。近年来,湖州法院不断尝试创新治理模式,健全环境资源保护的多元化共治机制,致力于构建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共创、纠纷共调、资源共用、机制共建、生态共护、人员共训、活动共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从无到有,湖州法院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推进环境资源全员协同治理。为深化长三角地区和环太湖流域之间的司法协作,与江浙沪皖11家法院签署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合作备忘录,建立疑难复杂案件、跨域环资案件联动办理机制,并定期举办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论坛,形成司法保护合力。联合无锡滨湖区法院等发起成立美丽中国·基层法院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会,加强审判业务交流。同时,与政府法制部门建立环境保护联系工作制度,推动湖州市《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出台。在全省率先建立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沟通、专业培训等十项合作机制。
从有到优,湖州法院以生态平台为载体,推进环境资源全维协同治理。2019年8月14日,上线全国首个由司法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建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开展网上线索移送、磋商、调解、联席会议等工作,共享案件办理、司法建议、通知公告等信息,将部门间的协作由线下延伸至线上。目前,湖州全市已有47家单位入驻该平台。截至7月底,通过平台流转案件170件,共享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信息1200余条。
从优到精,湖州法院以智库建设为契机,构建环境资源理论与实践的协作机制。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智库,聘任咨询专家21名,遴选、聘任熟悉环境资源的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39名,其中高级工程师近20人;持续开展环境资源诉讼程序专门化调研,积极开展与环境资源司法理论基地结对试点;持续深化院校合作,与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形成日常交流制度并设立现场教学基地,与中国人民大学达成课题共同研究计划,目前已有6篇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在省级以上征文活动中获奖。
“湖州是‘两山’理念发源地,我们将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推进环资审判工作,用最严的司法,最优的协作,推动完善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环境资源审判提供更多‘湖州经验’‘湖州样本’,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李章军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