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有温度 办案跑出加速度
横亘她心头8个月的难事,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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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调解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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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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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地走访 |
通讯员 陈肖滢
一张桌子,几把椅子,数杯清茶。一场“微调解”在和风细雨中“开调”。
近日,在丽水市区某物业办公室,莲都区法院民三庭(调解速裁团队)和一名物业特邀调解员放弃周末休息,为一起因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在现场召集两户人家调解。
“大部分老百姓不喜欢打官司,但为了自身权益,又不得不上法庭,走法律程序。”原告雷女士激动地说,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底,她曾私下多次沟通被告未果,无奈之下,于7月底,将邻居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雷女士想不到,法院接到诉状后,利用诉前调解程序,通过ODR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及时将纠纷分派给了特邀调解员,调解员很快就与她约好了上门调解的时间。
调解当天,经过现场查看,工作人员对漏水原因和浸水造成的损失有了初步了解。此后,调解人员通过灵活、善意的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的敌意,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邻里间冰释前嫌,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在调解书上签下各自名字。
拿到赔偿款后,雷女士连连说:“太暖心了,太幸福了!5天解决横亘心头8个月的揪心事,省时省力,真是没想到。”
这一句“没想到”的背后,离不开莲都区法院积极探索、深化诉源治理所做的努力。
注重案件诉前化解,是该院近年来着力探究的一项课题。近年来,该院探索和创新立调审执一体化,加强诉源治理,健全完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体系。
今年年初,该院对调解速裁团队进行了人员调整,将诉调调解和简案速裁工作整合到民三庭,由4名员额法官负责简案速裁,2名法官助理负责诉前案件分流、调解和司法确认,同时对特邀调解组织和人员进行整合规范。
如今,该院已经形成了覆盖所有民商事纠纷的调解大格局。同时,该院充分利用诉前调解程序和ODR平台进行诉前化解。今年1至7月,通过ODR平台分派委托调解案件1721件,调解成功802件。
每天,法院的调解中心总是一片繁忙景象。从代写起诉状,到立案,再到调解完成申请司法确认等,当事人能在这里获得“一条龙”服务。据悉,对于联系不到被告或者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功的,中心及时予以立案排期审判;每个案件都会附有一张调解情况表格,记录纠纷焦点、是否适宜速裁等信息,为下一步审判流程提供前期准备;对于鉴定、评估等事项,中心积极引导双方在诉前程序中完成。
截至目前,该院民三庭共计受理民商事案件1304件,审结1073件,办结司法确认案件261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3.66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