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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新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孙黎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所合法拥有的对陈柏聪借款本金43,632.02元及利息、费用等债权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孙黎杰,从本公告之日起向孙黎杰履行相关义务。孙黎杰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从本公告之日起向孙黎杰履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关担保责任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孙黎杰

  2020年8月20日


浙江法制报 新岸 00012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20-08-20 2 2020年08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