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利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破产案件共益债务贷款人的公告
2019年9月2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由东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丁德江对万利建设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日指定浙江金兰律师事务所为万利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万利建设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为尽快解决债务人万利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企业资质即将到期,无形资产价值将归零的风险,因时间紧迫,以尽量确保建筑企业资质的延续、更高效的引进共益债务和聘请单位实施建筑企业资质剥离工作为目的,管理人向具有建筑企业资质剥离工作经验的单位招募共益债务贷款人,由该单位以垫资方式实施具体工作,相关垫资将作为共益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优先清偿。据此,管理人就破产程序共益债务借款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万利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22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8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承接水电安装、公路、桥梁,基础工程,市政建设、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公司现有建筑企业资质如下:
1、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该资质于2021年1月31日到期;
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该资质于2020年12月10日到期;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该资质于2021年1月31日到期。
二、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借款金额:以招募单位投入金额为准,贷款人在提交申请时需提交该投入金额即借款金额预算;
借款期限:根据资质剥离工作和后续全资子公司财产处置工作,初步确定借款期限为1年;
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12%,贷款人在提交申请时可提交意向年利率数额。
三、应征者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曾参与建筑企业资质剥离工作的情况说明;
3、实施本次债务人建筑企业资质剥离工作的方案;
4、破产共益债权合作意向书。
四、还款方式说明
本次垫资借款以破产管理人名义进行,专款专用于债务人建筑企业资质剥离工作。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本次借款界定为破产共益债务,贷款人即为共益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共益债权为优先债权,依法可以用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管理人视情况可提前归还共益债务。
五、应征方式
1、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0日下午18时。
2、材料递送方式:现场提交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3、特别说明:万利建设有限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示平台尚存在失信征信信息,管理人正在和相关法院及债权人落实删除工作,存在部分失信征信信息无法及时删除的风险。
收件人:万利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11楼。
电话:13757988530 邮编:321000
特此公告万利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