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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无证醉驾摩托车 不幸截肢还获刑

  通讯员 鹿萱 

  本报讯 对于25岁的温州小伙陈某来说,无证醉驾摩托车的教训无疑是惨痛的——他不仅因此失去左腿,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近日,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宣判了这起危险驾驶案。

  今年4月17日的晚上,陈某和朋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4瓶啤酒,饭后陈某驾驶摩托车离开。当晚10点左右,由于未开启前照灯,陈某与对向正在超车的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某受伤、车辆受损。陈某因伤势严重,左腿膝盖以下被截肢。

  交警部门经勘查认定,陈某和小客车驾驶员姜某均有违法行为,应分别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检测显示,事发时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4毫克/100毫升,远远超过醉驾标准。另外,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陈某还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00元。

  法院经审理,以危险驾驶罪判决被告人陈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无证醉驾摩托车 不幸截肢还获刑 2020-08-24 2 2020年08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