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浙江海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浙江海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2020年7月3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现场表决以及未到会债权人会后书面表决,获得通过,并于2020年8月5日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2018)浙0213破1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浙江海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拟实施两次分配,本次分配为首次分配,确定于2020年8月12日实施。本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本次分配总额为34,407,415 元,其中有债务人财产担保债权的分配金额为29,035,000元,普通债权的分配金额为5,372,415 元。
本次分配中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并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浙江海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