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仲裁公告

  深圳市友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本委受理的陈燕君诉你单位劳动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裁决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嘉南湖劳人仲案[2020]第7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0年3月底薪1251.30元: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946.89元,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的,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仲裁公告 2020-08-26 2 2020年08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