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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9)浙0382民初8130号

  谷希、胡云芝、俞书通: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与被告谷希、胡云芝、俞书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82民初81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3民初1692号

  温州市瓯运贸易有限公司、郭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县支公司诉被告温州市瓯运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公司、郭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郭明、温州市瓯运贸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支付的各项保险赔偿款人民币29654元:2、依法判令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公司在保险赔偿范围内先行赔付;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0年12月7日9时30分在龙港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龙港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3民初1749号

  宋瑞斌、卢淑云:本院受理原告潘知党诉被告宋瑞斌、卢淑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决被告宋瑞斌立即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28万元及利息(利息以28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3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暂计56000元);二、判决被告卢淑云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等各项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0年12月7日9时00分在龙港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龙港市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1201号

  贾光辉:本院受理原告朱群仙诉被告贾光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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