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母亲学校旁摆早餐摊 只为见孩子一面
5年来风雨无阻,疫情后却不见了?
通讯员 郑前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离婚后的5年,陈女士选择在儿子学校门口摆早餐摊,边做生意边照顾小宋,小宋也习惯了以这种方式与妈妈见面。然而,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早餐摊不见了,妈妈也找不到了……近日,宁波奉化区法院执行一起抚养权案件,故事的背后是一个儿子对妈妈的思念。
儿子小宋6岁的时候,宋先生和陈女士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协议书》约定,小宋的抚养权归父亲,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小宋成年。小宋随爸爸一起生活,但妈妈却一直没有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于是宋先生以小宋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陈女士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支持了小宋的请求,要求陈女士支付自2015年以来的抚养费共计36700元,并在2019年10月9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今年3月,小宋的法定代理人宋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陈女士一直没有出面,电话也联系不上。执行法官调查发现,陈女士经营一家早餐摊,但早已停业转让。随后,执行法官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多方数据,终于找到了她。
第一次约谈是在今年6月,在执行办事大厅,陈女士挺着大肚子匆匆赶到,看到许久不见的儿子后,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紧紧抱住了瘦弱的小宋。看到这一幕,宋先生也红了眼眶。
执行法官将3人分别带到了两间调解室,平复双方的情绪,同时向被执行人陈女士告知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陈女士积极承担起作为一名母亲应尽的义务。
而陈女士则向法官述说起了5年来自己的情况。
与宋先生协议离婚后,陈女士组建了新家庭。“我知道我前夫的性格比较粗心,又经常忙于工作,平时较少关心小宋的学习生活,我放心不下。”因为牵挂儿子,陈女士考虑再三,在儿子小宋的学校旁,摆起来了早餐摊,这样可以一边做生意赚钱,一边关注小宋的学习生活。平时,陈女士经常给小宋塞零花钱,让他买点好吃的零食和玩具。
然而,今年1月疫情突发,学校不能正常开学,陈女士经营的早餐摊也没了生意。陈女士说,早餐摊转卖掉以后,家里没有了固定的收入来源,前段时间,她一直在忙着找工作。其实她并非刻意逃避义务,一方面考虑到经济困境,无法全额付清拖欠的抚养费;另一方面自己怀孕了,一下子不知道如何面对小宋。
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执行法官决定采用柔性执法,法官先让陈女士和小宋在一旁叙旧,然后开始做宋先生的思想工作。宋先生承认,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自己平时忙于工作,缺少对小宋的关心,同时表示理解陈女士的困难,愿意在抚养费上作出让步。宋先生说,其实他知道这几年陈女士一直在照顾孩子,为孩子付出了很多,所以他之前也没向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
“这次申请强制执行,其实也是希望借法院的力量找到陈女士,抚养费并不是最重要的,主要是因为孩子半年多没见到母亲了,一直想见她。”宋先生解释。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陈女士每月从生活费中拿出500元作为抚养费,同时约定会定期去看望儿子。
承办法官说,即便夫妻离异,但对孩子来说,父子、母子的关系仍然延续着,成长的道路上需要父母的陪伴;对家长来说,与子女的亲情不能割舍,更不能放弃责任,应主动肩负起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并给予孩子精神和心灵上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