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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长三角地区 将开通“云平台”

消费投诉同一入口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市闻 

  本报讯 8月26日在嘉善召开的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发布了10项重要合作成果,会上还签订了7个合作协议和备忘录。

  10项重要合作成果包括:“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全面打响;市场准入一体化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标准一体化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执法协作助力区域公平市场环境;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打造“安全放心”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形成新格局;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取得新进展;网络监管一体化实现多维共治;“质量月”共同行动推进质量工作一体化;协作提升舆情处置与应急管理能力。会上,签订了市场监管科技一体化发展、加强反垄断执法协作、统一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共推绿色产品认证合作、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法制计量领域合作互认、消费投诉云平台合作等7个合作协议和备忘录。

  其中,《长三角地区消费投诉云平台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在不断增强消费维权合力的同时,将全面提升长三角消费维权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动消费者在线维权环境的优化,并建立消费纠纷处置绿色通道。根据备忘录,沪苏浙皖将开通长三角地区投诉“一体化”同一入口,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在线便捷地搜索“云平台”入口,发起投诉、上传凭证。被投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须及时、高效地与消费者进行沟通,自行与消费者达成和解。消费者可以在小程序内实时查看投诉进展,跟踪进度。消保委可以对企业投诉处理进行监督,企业与消费者和解不成的,消保委可视情指导企业处理或者直接介入处理。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消费投诉同一入口 2020-08-27 2 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