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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吃夜宵磕掉牙,补牙花了4800,饭店要全赔吗?

法官:超出合理性和必要性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通讯员 关耳 柏林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食客吃夜宵时被食物中的异物崩坏了一颗牙,去私立医院修补花了4800元,之后向夜宵店老板索赔。夜宵店老板觉得补牙的费用与公立医院相差太多,不乐意了。日前,宁海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

  今年5月的一天,王某和亲友在宁海某小吃店吃夜宵。期间,王某嚼了一口腊肠,却被一块异物硌了一下。吐出来后,他发现竟是一块铁片,而跟铁片一起被吐出来的,还有自己一颗被崩断的牙齿。对此,小吃店老板张某连声致歉,作出“牙肯定要修,医药费肯定会出”的口头承诺。

  事后,王某前往私立口腔医院修补牙齿,共计支出费用4800元。但当他联系张某协商赔偿事宜时,张某却以费用过高为由拒绝了赔偿。多次催讨无果后,王某将张某起诉到了宁海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之后,决定对双方开展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王某认为自己的牙齿是被小吃店腊肠里的铁片磕掉的,并且事发当晚张某也曾表示愿意支付医疗费用,故理应承担修补牙齿的费用。

  而张某则辩称,自己是承诺过赔偿,但王某就医时在没有和自己商量的情况下就擅自使用了进口的医疗器械,导致整体费用过高。为此,张某认为王某有“敲竹杠”的嫌疑,所以坚决表示只愿意赔偿1000元的医疗费用。

  就此案,承办法官采用了“背对背”的调解模式,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法官向王某表示,目前公立医院补牙的费用在2000元左右,根据器械、材质的不同价格会上下浮动,他没有与张某商量自行前往私立医院就医,且选用材料的价格明显高于普通适用型的价格,属于不符合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故超出部分法院将不予保护。

  另一方面,法官告诉张某,王某作为消费者,在小吃店里消费时磕坏了牙是事实。虽然其在私立医院所做的项目价格偏高,但仅赔偿1000元的确不合情理。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当场微信转账1500元给王某,王某也撤回了诉讼。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规范就诊,合法、合理维权;经营者也应当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保障消费者权益,从而构建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吃夜宵磕掉牙,补牙花了4800,饭店要全赔吗? 2020-08-31 2 2020年08月3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