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家具全包 结果全被调包
消保委:产地、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装修公司赔偿4.7万元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程辉
“这不是家具全包,而是全被调包!”近日,桐乡的来先生走进当地消保委反映自家装修遭遇的烦心事。他说,自己和装修公司约定装修时家具全包,并在装修合同里注明了家具的产地和材料,结果最终送来的家具全部变了样。来先生觉得装修公司有欺诈行为,要求赔偿。
今年4月,来先生与桐乡某装修公司签订室内软装订购合同,其中家具总价款10.68万元,来先生预付9.66万元。两个月后,定制的家具到货。来先生惊讶地发现,一部分家具装修合同里约定的广东产变成了苏州产,而电视柜、餐桌、书桌等约定为原木定制的,变成由多层板材制作。经估算,被调包的家具价款为7.3万元。为此,来先生多次与装修公司沟通解决办法,均没有结果。
“我们也是被上面的厂家骗了。”面对来先生的投诉,装修公司无奈地说,公司成立才半年多时间,经验不足,他们也是受害者,是被家具生产商给坑了。他们的处理意见是,收回涉嫌调包的家具,另外补偿来先生1万元。对此,来先生并不接受。
桐乡市消保委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详细规定了家具的产地和材料,装修公司最终提供的家具不符合要求,涉嫌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经消保委调解,装修公司同意退还问题家具的价款7.3万元,再加上补偿款4.7万元,总计12万元,来先生对此表示满意,双方达成和解。消保委还提醒装修公司,如果公司觉得自己被厂家骗了,在赔偿消费者后可以向厂家追偿。
消保委提醒,在购买或定制家具时一定要签订详细的购买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或标明家具的尺寸、价格、材质、交货时间、退换货条件等。这样一旦发生争议,消费者可凭借合同约定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