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2版:微法

武汉乘地铁公放最高罚200元

  @中国警方在线

  (公安部新闻中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

  10月1日起,《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禁止十二类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包括:在车厢内进食;在车站、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擅自表演歌舞……拒不改正的,最高处二百元罚款。此外,阻挡车门或站台门关闭等危害轨道交通安全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浙江法制报 微法 00012 武汉乘地铁公放最高罚200元 2020-09-03 2 2020年09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