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酒起冲突,小伙下楼时撞死了酒店房东
赔出130万元后,他把酒友和酒店老板告了
通讯员 陆承焕
本报讯 跟朋友组了酒局只为尽兴,结果不仅跟朋友翻了脸,还闹出了人命,东阳的80后小韦从没想过,一场普通的酒局竟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厄运。
2018年12月,小韦和朋友阿江叫了些朋友一起喝酒,一行七人来到老板青青开办的酒店包厢内。喝到兴起,小韦和阿江开启了“拼酒”模式,但小韦很快就喝醉了,并与阿江发生了言语和肢体冲突。在朋友的劝阻下,小韦为避免冲突升级,自行离开了包厢。
谁料,醉酒的小韦在下楼过程中,竟将正上楼的酒店房东张某撞倒,两人一同摔下楼梯。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小韦被刑事拘留,并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向死者家属赔偿了130万元,最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和解书中,死者家属授权小韦向酒店老板和其他6名酒友追偿的权利。
今年4月,小韦将青青、阿江等7人诉至东阳市法院。
小韦认为,虽然自己存在过错,但酒局中的其他人员存在放任自己“拼酒”的行为,酒店老板青青无限制提供酒水且未及时报警,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要求7名被告共同赔偿87万余元。
对此,除了小韦邀请的朋友小莉自认存在一定责任外,其余6名被告均认为,小韦喝多了“发酒疯”在当地是出了名的,当时小韦与阿江发生争吵,在场人员都进行了及时劝解,并要求小韦前往派出所醒酒,已尽到相应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在和解书中死者家属授权小韦向被告追偿的权利,但事发当时只有小韦、小莉和死者在场,小韦虽与阿江争吵后下楼,但此时距离争执结束已有一段时间,并非因阿江的追打在慌乱之下作出的决定;争执时,在场人员也曾持续进行劝解,已尽到了同桌共餐人的看顾责任;酒店老板青青按照顾客的要求提供酒水,且在发生争执后几次上楼查看情况,均被告知“无事”,不存在过错;此外,受害人是酒店房东,出现在饭店并非特殊情况,两人摔倒属于瞬间突发事件,并非他人所能预料,无证据证明酒店存在不安全因素,故青青作为酒店管理人已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认为,小韦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身饮酒能力有相当的了解,其肆意饮酒应当对房东的死亡承担全部后果,其他各方无需对本案的赔偿承担责任,因小莉自愿承担部分责任,故法院依照其意愿判决其承担3.5万元。
小韦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