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飞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公告
宁波飞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宁波飞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2月20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2月26日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2018)浙0213破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分配方案,管理人已经实施了第一次分配并于2020年4月17日在《浙江法制报》登报公告了第一次分配内容,第一次分配总额合计50061093.77元,其中普通债权清偿率为22.4%。
现扣除所有费用后,管理人银行账户内全部剩余存款用于本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最后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866616.97元,其中分配第一顺序职工债权0元、第二顺序税收或税收性质债权0元、第三顺序普通债权866616.97元,清偿率为3.97%。无提存。
特此公告宁波飞宇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