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人员冲上法庭 辱骂威胁代理人
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罚!
通讯员 楼贝贝
本报讯 近日,永康市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旁听人员朱某甲、朱某乙分别处以8万元、3万元罚款。
当日,法院公开审理某合同纠纷一案。庭审中,旁听人员朱某甲、朱某乙因不同意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意见,多次打断诉讼参与人发言。在审判长严肃制止其行为并告知其可在庭后提交书面意见后,两人仍在旁听席未经法庭准许随意发言,并出口辱骂、威胁被告代理律师。
当合议庭责令朱某甲退出法庭时,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他直接冲到了被告席前当面辱骂、威胁被告代理律师。在该案休庭期间,朱某甲、朱某乙两人将被告代理律师推入洗手间。
法院当即对朱某甲、朱某乙两人展开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两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写下《检讨书》,主动向法庭承认错误,同时向被告代理律师当面解释、道歉,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鉴于两人认错态度良好,法院依法分别处以8万元、3万元罚款。两人如数缴纳罚款。
法官提醒,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公民可以依法旁听公开的庭审活动,但在庭审活动中,全体人员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任何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必将被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