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牢违法参选“缺口”
台州“立规建册”护航基层换届
本报记者 方正义 通讯员 王先富 罗闻哲
基层稳,则全局安。今年是浙江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为保障这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连日来,台州政法系统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及时堵漏补缺,严查被剥夺政治权利对象违法参与选举投票问题。
专题调研 问题专项治理
今年5月,台州市基层检察院在排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存在被剥夺政治权利对象违法参与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投票,危害基层选举公正性和严肃性。台州市检察院抓住线索深挖,进一步发现被剥夺政治权力附加刑执行监管工作存在衔接不畅、监管不严、意识不强等问题。
“第一道‘缺口’在于没有守牢‘审查关’。”台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晏子表示,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民名单的审查过程只核实户籍地、年龄等基本身份信息,没有进行专项筛查,容易导致被剥夺政治权利对象出现在选民名单上。
此外,在交付衔接、归口建档上,各地也存在归口部门混乱、送达方式落后等问题;在选举权监管上,存在日常监管相对松散,往往停留于检查被剥夺政治权利对象是否被违法列为候选人,未有效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被违法列入选民名单等问题。
专人负责 信息共建共享
“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光靠‘一家之力’无法解决,尤其是信息共建共享方面,亟需政法各单位加强配合。”李晏子说。为此,台州市委政法委会同政法各单位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梳理出三方面十五项工作任务。
建立全市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对象信息系统;县级政法各单位掌握到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其他政法单位;收到交付执行材料后,在七日内做好通报,核对被执行对象名单等信息……有关信息互通,《规定》将工作任务明确到各单位,把具体工作分配到基层站所。
同时,县级政法各单位均落实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核对被剥夺政治权利对象及执行期满人员名单、违法违规及执行相关情况。
各司其职 形成监管合力
《规定》还明确了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审判等机关及监管场所的职责,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根据要求,县(市、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对派出所的业务指导,派出所负责具体执行;检察机关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司法局主动告知执行地公安机关社区矫正对象有无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情况;法院、监狱、看守所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送达相关人员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大队后,同时抄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围绕排查发现的问题,台州市县两级政法单位各司其职、合力监管,建立《剥夺政治权利对象名册》,将361名相关人员纳入其中,保障刑罚的正确实施,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