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薪4年,终于有着落了”
通讯员 金淑丽
本报讯 “4年多了,这笔工资总算是拿回来了!”近日,在武义县法院,9名农民工如愿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部分工资。提及这起案件,承办法官不由感慨,“能拿到这笔钱不容易。”
事情发生在2016年11月,柳城畲族镇江下村将村里的畲族农事体验园、特色长廊等工程包给了金华市至臻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至臻公司将工程转包给张某,张某则将部分工程分包给项某。项某雇了李某等农民工挖鱼塘。
工程完结后,项某未及时结清李某等9人共5万余元工资。4年来,李某等人多次讨要工资一直未果,最终将至臻公司、江下村村委会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分析认为,在至臻公司及江下村村委会均已付清工程款的情况下,再判决他们承担付款责任法律依据不足,而项某又下落不明,如果直接判决,当事人还是不能拿到一分钱。
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从情理法的角度,与至臻公司沟通,最终该公司愿意承担部分款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随后,原告撤回了对至臻公司、江下村村委会的起诉。同时,承办法官对剩余未付工资,及时判决项某承担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