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丽豪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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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2020年9月16日 |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丽豪达成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周丽豪。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周丽豪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周丽豪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周丽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