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调解案件履行
通讯员 杨梦馨 章青青
本报讯 为提升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三门县法院探索建立调后督促履行机制,通过创设小额案件即时履行、强化违约条款适用、增设定向追踪履行等方式,及时向当事人释明违约条款意义及拒不履行的后果;通过“一对一”定向跟踪的方式,掌握调后履行情况并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以电话、短信的方式提醒当事人履行。
据悉,去年8月至今,“六和调解室”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256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仅39件,申请执行率仅为15.23%。今年以来,该院自动履行率为52.47%,较去年同期提升了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