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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案卷

债权转让告知公告

  温州杉友文具礼品有限公司、温州天天虹纸业有限公司、温州新代印业有限公司、温州海宝印刷有限公司、吴绍调、项爱秀、吴连祥、吴小伟:

  基于贵方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下称“民生银行”)签订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文件,民生银行已依约履行放款义务。然而,贵方并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20年5月13日,尚欠民生银行贷款本金人民币2983962.99元,贷款利息及罚息2608407.4元,以及因贵司违约而造成的其他费用损失。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生银行已于2020年8月31日与浙江翔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其对温州杉友文具礼品有限公司享有的贷款本金2983962.99元及相应利息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人”。请债务人、担保人依法向“受让人”履行债务、担保义务和其他义务。特此函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2020年9月18日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09 债权转让告知公告 2020-09-18 2 2020年09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