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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绍兴山水回转窑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与韩志锋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0年3月1日的债务本金及欠息,债务人应支付给韩志锋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2019)浙0602民初3167号”/“(2019)浙0602执3928号”案件有关法律文书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本公告如有差错,以双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2019)浙0602民初3167号”/“(2019)浙0602执3928号”案件判决、裁定为准。
联系人:韩志锋 联系电话:13588501158
电子邮件:591233158@qq.com
地址:浙江省绍兴越城区城南翠苑新村28幢505室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7163171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联合公告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根据绍兴山水回转窑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与韩志锋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绍兴山水回转窑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韩志锋。绍兴山水回转窑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与韩志锋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韩志锋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韩志锋履行“(2019)浙0602执3928号”案件中的有关债务。

  特此公告

  绍兴山水回转窑水泥粉磨有限公司

  韩志锋

  2020年9月1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绍兴山水回转窑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与韩志锋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0-09-18 2 2020年09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