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嘴碎,丈夫气到放火烧柴房
不仅屋子被毁邻居遭殃,他还要领刑罚
本报记者 汪基建 通讯员 刘梦婕
本报讯 怀疑妻子说了不该说的话,男子与妻子吵架后,一气之下在自家柴房放了把火。近日,江山市检察院以放火罪对该男子赵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去年10月,赵某因做生意缺少资金,将江山市区的一套房子卖了,和妻子回到农村老家与父母居住。卖了城里的房子回农村住是件不光彩的事情,所以赵某一直要求妻子不要向村里人透露此事。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没多久,村里就有了关于赵某“在城里混不下去”的流言。这些话传到了赵某耳朵里,他认为是妻子吴某嘴碎透露出去的。回到家里,赵某就与妻子发生争执并殴打了她。
赵某的父亲看不过去,上前劝阻赵某,但父子俩本来就不和,赵某越想越气,感觉大家都和他过不去,一气之下将房屋二楼和三楼的铝合金门窗和玻璃卸下,扔到一楼地面上。
见父亲来阻拦,赵某威胁说还要把房子一起烧掉。父亲只当儿子说的是气话,并未将此放在心上,为避免冲突,便离开家出去串门。
见此,赵某越想越气,便来到楼下附属房北侧的柴火棚,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棚内布条。由于柴火棚里堆放着大量木材等易燃物,火势很快就烧到了附属房,眼看就要波及主屋,赵某吓得慌忙救火。
消防队接到邻居报警后,火速赶到。经过约1小时扑救,火势虽然被熄灭,但柴火棚全部烧毁,附属房的屋顶、木头椽子、屋顶的瓦片、附房内的5个酒缸、100斤左右高粱被烧毁,邻居的房屋也被烧到部分。经认定,被损毁的物品损失合计7296元。
接到判决书后,赵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介绍,赵某故意放火,虽然焚烧的是私有财产,但放火罪是严重影响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属于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