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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说法

妻子以个人名义借钱,患痴呆的丈夫当时也在场

这种情况,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通讯员 陆承焕 

  妻子以个人名以向他人借款50万元,借款时患有痴呆的丈夫也在场,他属于共同借款人吗?近日,东阳法院审理了一起借款纠纷。

  王丽(化名)是个女强人,经营着好几家公司,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王丽手头的资金也逐渐紧张。2015年左右,王丽向熟人老汪借款5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借款期限到后,王丽陆续归还了本金3万元,但剩余本息无力偿还。于是老汪将王丽和她丈夫老陈一起诉至法庭,要求夫妻俩共同偿还钱款。

  庭审中,老汪认为自己的钱是在王丽夫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借款时老陈也在场,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王丽则表示,借条是自己以个人名义出具的,钱也是打入她的账户后用于公司经营中。而且老陈于2003年左右被医院诊断为脑梗、痴呆等疾病,根本不清楚她借款的事情。当初自己就是因为丈夫痴呆不能正常表达个人意愿,银行不认可其签字的效力,无法从银行获取贷款,所以才向老汪借款。且借款时老陈无人照顾,自己才会带着他同去。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本案借款系在王丽和老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借款时老陈也确实到场,但基于老陈自2003年起患有痴呆,其实际并未参与借款及用款,也不具备运营公司的能力,故法院判决由王丽个人向老汪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驳回了老汪对老陈的全部诉讼请求。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9 这种情况,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2020-09-23 2 2020年09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