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能参加养老保险,失地农民维权5年
“民告官”没成功, 但结局让老夫妇很满意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邓增娟 阮晓霞
本报讯 被征了地却没能依据当时的文件参加养老保险,5年了,胡某夫妇一直走在维权的路上。今年5月,两个人就其中一起行政诉讼向台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原审裁定并无不当。但,就这样结案吗?检察官一边说理释法,一边为夫妇俩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日前,这场旷日持久的“民告官”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家住台州的胡某夫妇承包地被两次征收使用,按照当时的文件要求,当地政府同意胡某夫妇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但在手续办理中,夫妇二人对个人缴纳款项有异议,拒绝缴费,最终导致二人没有实际上参保。
5年过去了,夫妇俩年过六十,看着邻居们每月都能领取养老保险,心里很不是滋味。胡某夫妇认为,当年未参保的直接原因是政府保障资金未到位,要求政府补办养老保险手续,补发养老保险金。这些年,夫妇俩持续发起6个诉讼,都没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其中有一个案子,2018年9月,胡某二人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当地养老保险中心行政行为违法,并请求依法判决责令当地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采取补救措施。但因为证据不足,该案被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裁定,再审申请也被驳回。
2020年5月,胡某夫妇向台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由于胡某夫妇无法提出有效证据,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原审裁定并无不当,本案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胡某夫妇确为失地农民,原本也具有参保资格,夫妇二人要求参保的诉求是合理的,且两人历经多个诉讼、多次信访,若简单结案,无益于申请人利益诉求,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冲突。为彻底解决矛盾冲突,承办检察官准备以调解方式解决。
通过查阅大量相关政策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后,检察官确认,胡某夫妇符合基本生活保障享受条件。调解期间,承办检察官及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在决定书送达胡某夫妇时,向两人释法说理。检察官告诉胡某夫妇,当年有关部门核定的个人缴纳保费金额并无错误,胡某夫妇二人的起诉缺乏事实根据,法院从在案证据出发,驳回起诉也并无不妥,案件确实不符合提请抗诉的条件。但是,检察机关愿意出面帮助争取落实基本生活保障。
日前,胡某的妻子主动给检察官打来电话,同意调解。在多方的努力下,胡某夫妇的基本生活保障落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