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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吴永福与宁波沅创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如下:(时间:债权转让基准日2020年9月25日)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所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吴永福与宁波沅创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吴永福将其对本公告清单项下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宁波沅创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沅创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宁波沅创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即向宁波沅创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吴永福

  宁波沅创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9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吴永福与宁波沅创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0-09-30 2 2020年09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