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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陈兼、瓯鹿实业温州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陈兼已将其对表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瓯鹿实业温州有限公司,故陈兼与瓯鹿实业温州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陈兼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瓯鹿实业温州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联合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本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瓯鹿实业温州有限公司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及承担有关的担保责任。

  联系人:季女士,联系电话:13777759205

  特此公告! 陈兼

  瓯鹿实业温州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0-10-13 2 2020年10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