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浙0703破17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东支行的申请于2020年9月18日裁定受理被申请人金华市挺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9月23日指定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担任金华市挺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金华市挺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1月14日前,向金华市挺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婺江西路88号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邮编:321000;申报联系人:罗毅,电话:1395799989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金华市挺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金华市挺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2020)浙0782民初11326号 林养:本院受理原告章晓晶与被告林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人民币30000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12月28日下午14时在义乌法院国贸第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1破2号 2020年9月25日,本院根据兰溪市新源纺织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以(2018)浙0781破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兰溪市新源纺织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兰溪市新源纺织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兰溪市人民法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