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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金额单位:折人民币、元
注:各债权及其担保的具体情况以银行签署的合同或法院的裁判为准。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及辖属分支行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20年9月25日依法转让给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0574- 55555990、13738880085

  特此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20-10-14 2 2020年10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