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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说法

2瓶“灭扫利”下去,9公斤鱼浮上来

检察官:这要付出代价

  通讯员 林舒 

  大片死鱼漂浮在水面上,不少村民捡了数十斤鱼回家。这是2019年11月9日发生在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郡沃村群干桥附近的一幕,而这些鱼的死因是前一晚有人用了“灭扫利”毒鱼。日前,由临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开庭审理。

  2019年11月8日晚,村民许某甲和汪某某约定好了一同去河里“药鱼”,汪某某又联系了姜某和许某乙。当天深夜,4人一同来到了郡沃村的一条河里,汪某某和姜某拿着渔网、划着皮划艇到水里下药,许某甲和许某乙则留在岸上望风。汪某某放下渔网后,姜某就拿出了2瓶“灭扫利”倒在了河里。1小时后,就有很多鱼浮了上来,4人带着“战利品”回到了许某乙的饭店。

  一称,共有9公斤鱼,鲫鱼、石斑鱼、竹鱼、白条鱼都有,许某甲和许某乙出钱各自买走,汪某某和姜某平分了鱼钱。

  第二天一早,河道巡逻员发现有大量死鱼并报警。因该河道是村里集体自来水的取水处,巡逻员也随即关闭了水闸。后经检测,该河道的水样里并无检测出农药成分,村里才恢复了供水。

  次日案发,民警在许某乙的饭店厨房里查获了“毒鱼”。

  最终,4人均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本案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检察机关将另行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官提醒,在本案死亡的鱼中,检测出了甲氰菊酯。甲氰菊酯是氰菊酯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属神经毒剂,对鱼类具有高毒性,在很低浓度水平就足以导致鱼类急性中毒死亡。所以,用药毒死的鱼,千万不可食用。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3 2瓶“灭扫利”下去,9公斤鱼浮上来 2020-10-15 2 2020年10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