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4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原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与原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的《剥离收购不良资产协议书》,以及借款人、担保人与原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签署的下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原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 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所享有的债权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承继并享有。请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下列公告的债务已全部逾期,债务人已构成违约,请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告所列利息暂算至2000年3月20日,2000年3月20日后利息我司将依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计算。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9楼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电话:85167860

  特此公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20年10月1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2020-10-15 2 2020年10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