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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一人分饰三角,演了一出好戏

  时间:10月12日

  地点:庆元县法院

  庆元人吴某性子豪爽,为人讲义气,朋友多。他有一个微信好友蓝某,是自己的小学同学。去年2月一次聊天时,蓝某表示自己人在外地,有个好姐妹安安正在庆元,希望他可以帮忙照顾一下。于是吴某便添加了安安为微信好友。

  两人微信聊着聊着,便渐渐熟络起来。一次,吴某无意间说起一个朋友因涉嫌犯罪正被羁押在看守所,他想帮忙却束手无策。安安见状便表示,“我有个关系很好的大哥在省里当领导,肯定可以帮上忙。”于是吴某立刻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朋友的妻子李女士。

  “我大哥在省里当官,你给我8万元,我一定把你老公捞出来。”安安信誓旦旦地向李女士保证道。

  虽然不认识这个安安,但是李女士对吴某却很信任。2019年2月26日,她把8万元钱汇给了安安,随后安安将自己与那位大哥的聊天记录发给了李女士。聊天记录显示“省里的高官”同意帮助李女士将她老公“捞”出来。

  一个多星期后,安安主动联系上李女士,称她老公已从看守所转到丽水市公安局,让李女士3月7日到市公安局接人。

  当天一早,李女士便来到了公安局,可左等右等也不见老公的身影。于是她再次联系安安。安安表示,有一份材料需要盖章,人要第二天才能出来。到了第二天,安安又说近期有人上访,“捞人”要错开时间。一直到3月11日,李女士仍不见老公被放出来。

  这时,李女士已经不再相信安安。再三追问下,安安表示事情没办成,但钱会退还给李女士。时间一天天过去,8万元钱却迟迟没退回来,李女士于是向警方报了案。

  庆元法院审理查明,原来“安安”和“省里的高官”都是蓝某假扮的。蓝某之前欠了一屁股债无力偿还,注册了“安安”这个微信小号,想借机从吴某那里搞点钱。当了解到吴某的朋友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看所守时,她灵机一动,一人分饰三角,自导自演了一出“花钱捞人”的好戏。

  法院审理认为,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8万元,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蓝某将8万元退赔给被害人李女士,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鉴于蓝某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蓝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浙江法制报 法庭上 00012 一人分饰三角,演了一出好戏 2020-10-16 2 2020年10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