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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儿子都想把老母亲送去养老院 老母亲不肯,“我要住在老房子里” 法官一番调解,结局令人舒适

  通讯员 罗德鑫 蔡小米 

  本报讯 近日,衢州市柯城区年过九旬的郑奶奶因子女未能提供赡养照顾,一纸诉状将4个儿子诉至法院。最终,这起赡养纠纷案件在柯城区法院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得以和谐化解。

  郑奶奶在丈夫去世后,一直住在老房子中,由小儿子一家照顾。因年岁越来越大,郑奶奶的生活日渐无法自理。今年,生活有些拮据的小儿子一家准备外出去打工,于是想让3个哥哥帮忙照顾郑奶奶,结果却无人肯承担这一重任。3个哥哥说,其实是愿意赡养老母亲的,但对之前的家中财产分割存在争议,谁也不愿意将老母亲接回自己家中。村里几次组织四兄弟坐在一起调解,均无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人数众多,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约定利用周末时间上门调解,并提前分别了解了兄弟4人的赡养意见,结果他们都要求将郑奶奶送往养老院,费用由4人平摊。

  但是,郑奶奶并不太愿意去养老院,她需要的不仅仅是每个月的赡养费,更需要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悉心照顾和精神慰藉。调解过程中,郑奶奶表示希望继续住在老房子里,“对老房子有着多年的感情,难以接受去养老院居住”。对此,小儿子坚决不同意,表示既然老母亲不愿去养老院,那就由兄弟四人轮流照顾,轮到谁家就去谁家住,“否则,我一家人外出打工后,很难保证老母亲得到妥帖照顾”。

  二儿子几度现场落泪,表示兄弟四人此前签过协议,约定老母亲对家中老房子享有终身居住权,“弟弟不能把老母亲赶出老房子”。三儿子则表示,老母亲可以由自己和哥哥弟弟轮流照顾,但应该尊重老母亲的意愿让她住在老房子里,“我们3个哥哥甚至可以向弟弟付房租”。

  在法官的调解下,兄弟四人表示愿意暂时搁置家中财产分割争议,先认真处理好老母亲的赡养问题,“母亲仍旧住在老房子里,由我们兄弟4人轮流,每天24小时贴身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8 4个儿子都想把老母亲送去养老院 老母亲不肯,“我要住在老房子里” 法官一番调解,结局令人舒适 2020-10-20 2 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