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出手,矛盾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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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辉埠镇东鲁村徐某等7人到镇矛调分中心反映了一起多年未决的积案。1989年开始,他们与原东鲁某企业签订土地借用协议,按每月每亩补偿款付给徐某等农户。企业停产后,补偿费未兑现。他们要求将土地复垦还给村民,并支付多年来所欠的补偿费。
面对积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该案流转至河流工作室进行调处。工作室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对原东鲁该企业工人、村干部和反映人进行走访,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经调查核实,徐某反映的问题并不属实。原东鲁这家企业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与徐某等农户签订了协议。在协议签订后,该企业免除了这些农户相关土地承包费用,为每个家庭安排一个劳动力到企业上班或每月固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同时按协议补相关农户稻谷。几年后企业又一次性给予徐某等农户8000元/亩的补偿金(超出当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2004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显示,原东鲁这家企业使用土地的使用经营权已不属于农户所有。
了解清情况后,调解员何时敏、刘光云又牵头与徐某等人进行沟通,耐心解释,最终以徐某为代表的7人表示心服口服,承诺不再就此事进行投诉或上访。
据了解,自河流工作室成立以来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8件,其中化解信访积案2件、群体性事件2起、重大亡人事故1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