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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 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胡佳欣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胡佳欣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胡佳欣。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胡佳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胡佳欣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胡佳欣

  2020年10月22日

  公告清单如下(时点:债权转让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美元):

  序号债权资产借款合同未偿本金未偿利息本息合计担保合同担保情况1江山市金山虎电工器材有限公司江山2013人借334 江山2013人借407 江山2013人承0151 江山2013授协007 江山2013授协007 江山2013授协007 江山2013授协007 江山2011年人借135号 江山2011年人借135号 江山2011年人借135号 江山2013人借25042223124.2411410527.7653633652.00江山2013人个高保250-1 江山2013人高保250-2 江山2013人个高保250-2 江山2013人高保250-1浙江格林电气有限公司、江山市三星实业有限公司、洪松青、王梅英、吴位森、姜超英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杨颖超、张文韬

  联系电话:0571-85771373、0571-85774660

  住所地: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9、11、12楼

  联系人:胡佳欣

  联系电话:13817767985

  住所地:浙江省龙游县湖镇镇星火村解放南路13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胡佳欣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 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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