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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原本行踪不定的他 为何很快还了欠款?

法官关于拒执罪的释法起了关键作用

  通讯员 肖春来 许聪 

  本报讯 “法官,我要追究王某的拒执罪。”一个多月前,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郑某向浦江县法院提起拒执罪自诉。

  郑某与王某的纠纷在今年5月份进入执行程序,但王某多次规避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王某拒不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自己名下财产情况。“执行过程中,无论是实地走访还是电话联系,都无法找到王某,而且王某还无视交车公告,拒不向法院交出其名下车辆。”执行法官说。

  执行法官在将案件执行情况以及拒执罪相关法律规定告知郑某后,郑某决定向法院提起拒执罪自诉。

  自诉案件通过刑事立案受理后,王某仍规避执行,行踪不定,手机也处于停机状态。执行法官走访中发现王某昼伏夜出,导致多次“走空”,最终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将王某强制传唤到案。

  然而,此时的王某依旧不配合执行,“他应该是觉得自己对执行流程有些了解,认为大不了就拘留15天。”询问中,执行法官了解了王某的心态。他向王某介绍了拒执罪,告知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听了法官的介绍,王某的态度变了,“法官,我一定会还钱的。能帮我联系一下郑某吗?我们两个协商一下。”随后,他马上联系自己的亲友筹钱。

  很快,王某的家属主动归还了全部欠款,自诉人郑某也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近日,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今年以来,浦江县法院采用公诉、自诉相结合的手段对拒执行为加强刑事打击力度,不仅就拒执移送事宜多次联合公检机关进行研商、研判,同时对于符合自诉条件的案件引导申请人进行自诉,取得良好效果。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原本行踪不定的他 为何很快还了欠款? 2020-10-26 2 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