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平安巷

楼上漏水 楼下遭殃

纠纷现场走一遭 邻里纠纷现场调

  通讯员 鹿萱 

  本报讯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漏水引发的相邻权纠纷。

  2019年5月,市民周先生将自己位于温州某小区1楼的房子出租。不到两个月,承租人就和周先生说,卧室漏水,衣柜都湿透了。周先生就联系了2楼的住户陈女士及时关水。

  今年7月的一天,承租人再次致电周先生,称整个客厅都在漏水,沙发、墙纸被下雨一般的天花板弄得全湿透了。周先生到现场一看,自己5年前花了近70万元装修的房子,沙发、墙纸、地板、天花板全被淋湿。初步估算,修复费用要3万多元。因与陈女士协商不成,今年9月,周先生将陈女士诉至法院,索赔3万余元。

  不久前,鹿城区法院组织周先生和陈女士到庭调解。陈女士对于漏水导致周先生家损失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周先生所列清单物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经其向装修公司咨询,费用仅需4300元左右。关于索赔费用,双方争执不下。

  “不如我们去现场看看。”经办法官提议,一起到现场勘验再作协商。经现场勘测,损失的物品基本和周先生陈述的一致,但沙发仅有发霉现象,修复后可正常使用,无需重新购置,其他物品损失程度也与周先生所述略有不同。

  “你要换位思考,任何人都不愿意成为被漏水的受损一方,既然已经给对方造成损失,要体谅他人的心情,本着尽量弥补损失的心态做出赔偿。”

  “被漏水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毕竟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今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对方提出的金额如果可以基本弥补损失,要尽量接受。”

  现场,法官从维权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分析,分别开导周先生和陈女士。最终,陈女士同意赔偿周先生1.1万元,周先生接受了。陈女士随即通过手机支付,周先生也通过移动微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双方纠纷至此化解。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纠纷现场走一遭 邻里纠纷现场调 2020-10-26 2 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