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20年10月26日
(2020)浙0102民初3989号
杭州德加澳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澳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林祥献:本院受理原告吴敏、陈洪江与被告杭州德加澳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澳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林祥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2民初2325号
戚路凯、姚飞燕、戚冠明、葛小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永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戚路凯、姚飞燕、戚冠明、葛小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02民初2325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2民初2326号
邓正飞、周建东、周嘉露、浙江源程汇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永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邓正飞、周建东、周嘉露、浙江源程汇贸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02民初2326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2民初2056号
徐群、周建荣:本院受理原告蔡德正、蔡智渊诉被告徐群、周建荣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02民初2056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6民初5543号
俞国龙:本院受理戴雯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诉请要求解除(2018)浙0106执1637号案件中对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丁桥冠宇隽园2幢904室的房屋的查封措施,判决不得执行该财产。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6民初3568号
杭州和讯实业有限公司、黄再升:本院受理原告陈君莉、池庆帮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民初9633号
浙江佰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视赚赛鸽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浙0106民初96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2191号
蔡润东:本院对原告杭州蜂巢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08民初21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蔡润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杭州蜂巢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借款8万元及利息(其中至2020年3月15日的利息为1578.08元,自2020年3月16日起,以8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止);二、被告蔡润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杭州蜂巢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5000元;三、被告蔡润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杭州蜂巢科技有限公司公告费65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64元,减半收取982元,财产保全申请费886元,合计1868元,由被告蔡润东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2460号
潘文年:本院对原告茹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08民初24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潘文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茹航借款本金130000元及相应利息(暂算至2020年3月15日为1664元,自2020年3月16日起,以13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8%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潘文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公告费65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廷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73元,由被告潘文年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2463号
陈慧萍:本院对原告沈征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08民初24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慧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沈征宇借款本金5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24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陈慧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沈征宇公告费65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3元,由被告陈慧萍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2798号
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久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3868号
谢月军:本院受理原告何美娜、黄灵燕诉被告谢月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097号
浙江泓力钢结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左明诉被告浙江泓力钢结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11日上午9时35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114号
邵来兴、邵文灿、邵文英、邵来娟、邵菊英、邵菊仙:本院受理原告邵小红诉被告邵来兴、邵文灿、邵文英、邵来娟、邵菊英、邵菊仙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11日下午14时2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121号
高碑店市新城帛盛箱包销售部:本院受理原告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诉被告高碑店市新城帛盛箱包销售部、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133号
保定白沟新城雪曼工艺品厂:本院受理原告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诉被告保定白沟新城雪曼工艺品厂、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26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138号
季婷婷:本院受理原告楼林波诉被告季婷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181号
杨享享:本院受理原告来凯杰诉被告杨享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11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0108民初4349号
黄成洋:本院受理原告饶付全诉被告黄成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11日上午9时05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0)浙8601民初856号
开化速卡运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曾翔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8601民初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0)浙8601民初605号
洪建设:本院受理原告孙建立与被告洪建设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8601民初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0)浙8601民初728号
朱齐波、吴笑蓉:本院受理原告郑旺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8601民初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0)浙8601民初855号
开化速卡运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裹然速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修橙正裹速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阴市坤港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们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8601民初8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0)浙0127民初1991号
詹永丰:本院受理原告方懿俊与被告詹永丰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27民初19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詹永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方懿俊257000元并承担该款自2020年6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费。案件受理费5155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詹永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淳安县人民法院
(2020)浙0281民初4406号之一
林益泉:原告朱挺为与被告林益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281民初440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林益泉归还原告朱挺借款100000元,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付清。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林益泉负担。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余姚市人民法院
(2020)浙0604民初2541号
顾茂森: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诉顾茂森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604民初25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20)浙0683破24号
本院于2020年9月25日根据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的申请,裁定受理嵊州市万鑫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为嵊州市万鑫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嵊州市万鑫服装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1月30日前(含30日),向嵊州市万鑫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扬路26号;联系人:钟鸣、祝英;联系电话:13758522176、18457580929】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嵊州市万鑫服装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嵊州市万鑫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嵊州市万鑫服装有限公司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人可以通过该公司管理人依法行使取回权。
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1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本院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艇湖路100号。嵊州市人民法院
(2020)浙0903民初500号
梅银方:本院受理原告叶国明与被告梅银方、庄永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903民初500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梅银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归还原告叶国明借款10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还清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二、被告庄永元对以上第一项中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庄永元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告梅银方追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650元,均由被告梅银方、庄永元连带负担;被告庄永元负担后,有权向被告梅银方追偿。”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依法发生法律效力。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2民初8168号
施艳艳、施佳豪、韩先英:本院受理原告全成涛与被告施艳艳、施佳豪、韩先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411民初2009号
唐荣水:本院受理原告鲁国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411民初20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20)浙0411民初3683号
吕刚:本院受理原告李术松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20)浙0411民初3106号
吕刚:本院受理原告郑夏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20)浙0411民初3881号
郑伟、郑小林:本院受理原告王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45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20)浙0411民初2927号
郑伟、邱玉林:本院受理原告朱国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20)浙0521民初2760号
钱福林:本院受理倪永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521民初276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德清县人民法院
(2020)浙0481民初5787号
海宁华克菲制衣厂、单建敏(公民身份号码330324197607232971):原告海宁市海洲街道莎妮儿裘皮服装厂与被告海宁华克菲制衣厂、单建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150300元,并赔偿原告自起诉之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1年2月8日下午14时在海宁市人民法院第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海宁市人民法院
(2020)浙0502民初4294号
湖州织里森宝服饰有限公司、乐丹华:本院受理的(2020)浙0502民初4294号原告方琳与被告湖州织里森宝服饰有限公司、乐丹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本案于2021年01月29日10时30分在本院常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20)浙0502民初4627号
蒋渊丽、林金泉:本院受理的(2020)浙0502民初4627号原告张琴微与被告蒋渊丽、林金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本案于2021年01月29日11时00分在本院常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2990号
浦江县秀娜针织厂:本院受理原告浦江县万通服装加工厂诉你和余建平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请:一、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加工款49447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黄宅法庭第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6民初3297号
李从恩:本院受理原告洪建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请:一、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8000元及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第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825民初900号
张士丰、蓝瑞霞:本院受理原告李金贵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825民初90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张士丰、蓝瑞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李金贵货款人民币1505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6元,由张士丰、蓝瑞霞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湖镇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0)浙1004民初4377号
牟琳韬:本院受理(2020)浙1004民初4377号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及被告张定荣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截至2021年11月15日)。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24606.25元、截止9月1日的利息1414.46元、其他费用3287.05元并支付后期偿利息(自2020年9月2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2021年1月18日9时2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